提升電力安全監管水平 護航電力高質量發展
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司長 汪擁軍
為深入貫徹落實2025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精神,扎實做好“十四五”收官之年的電力安全生產工作,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以下簡稱“電力安全監管司”)深入總結2024年電力安全監管成效,主動謀劃2025年電力安全監管思路,以電力高水平安全保障電力高質量發展,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強能源電力保障。
電力安全監管工作穩步推進
安全發展成效再上新臺階
2024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也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開局之年。電力安全監管司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扎實推進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
一是著力構建電力安全治理體系新格局。圍繞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研究出臺《加強電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 服務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統籌推進電力安全各要素全面治理,切實提升系統安全運行水平。
二是扎實開展災害應對和特殊時段保電工作。主動向地方政府、電力企業發布災害預警信息120余條,及時向中辦、國辦、應急部報送信息56篇,有力保障能源電力行業穩妥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先后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應急處置95次,指導電力企業恢復因災停電用戶超2900萬戶,圓滿完成2024年全國兩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等重大活動保電政治任務。
三是扎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汛前印發文件組織全行業做好年度防洪度汛工作,深入開展汛前現場檢查。在防汛關鍵期,每周召開視頻會了解汛情情況并部署防范工作,有針對性地指導各單位落細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和重大災害風險防控工作。2024年,未發生電力行業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四是大力防范化解重大電力安全風險。建立健全年度有分析、季度有例會、月度有通報、每周有提醒的電力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機制,深入推進電力安全風險隱患治理,持續強化電網系統性風險管控,著力加強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不斷強化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期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
五是強化電力安全專項監管。以落實能源電力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為契機,組織開展水電站大壩安全提升行動、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安全專項監管,持續推動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監管工作,重點領域、重要環節的安全管理更加規范,安全監管更加嚴格。
六是提升電力應急能力和安全基礎能力。科學布局“7+2”國家電力應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設,推動將電力應急納入大應急框架下的應急救援體系,持續加強政府、企業基層一線電力應急能力建設。結合“安全生產月”積極開展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電力安全文化建設,持續深化電力可靠性管理改革,電力安全生產基礎更加堅實。
著眼新形勢新問題
穩固安全生產根基
隨著我國“雙碳”目標、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等工作的推進,能源轉型給電力安全帶來的影響將逐步顯現,電力安全監管工作面臨更加嚴峻復雜的風險與挑戰。
一是系統安全風險不斷加大。隨著能源電力行業“雙碳”轉型的深入推進,新能源裝機占比快速提高,分布式電源高速發展,電網結構愈加復雜,電力系統“源網荷儲 ”一體化趨勢明顯,靈活調節能力不足,電網調度及設施設備運維管控難度加大。
二是人身安全風險居高不下。新能源及配套送出項目建設規模、施工人員數量快速擴張,抽水蓄能等高危大型電力工程集中建設,電力建設作業面和風險點數量持續處于高位,疊加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認識不夠等因素,容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三是自然災害風險突出。極端天氣導致的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災害致損范圍越來越大,因災受損程度越來越重,災害防范難度越來越高,暑期防汛抗旱、冬季雨雪冰凍疊加電網負荷高位導致電力保供壓力加大,對電力設施安全防護和保障民生用電帶來較大挑戰。
針對電力安全生產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我們必須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學統籌電力發展和安全,錨定“三杜絕、一確保”目標,扎實做好電力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加強頂層謀劃 助推電力安全治理攀新高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謀劃的承上啟下之年。電力安全監管工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持續推進電力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構建電力安全治理新格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落細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安委會2025年工作要點各項任務,召開2025年全國電力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印發《2025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統籌部署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啟動《“十五五”電力安全生產行動計劃》編制工作。深化電力系統年度運行方式匯報分析制度,召開并網電廠 涉網安全管理聯席會議暨2025年度運行方式匯報分析會,科學研判全年系統安全風險。 二是不斷強化重大安全風險管控。部署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電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電力系統穩定發展的指導意見》系列行動,組織開展專項監管。落實新能源及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管理要求,常態化開展新能源及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監管。組織相關電力企業研究評估極端情形下電網獨立運行能力、負荷保障能力,完善相應預案體系。 三是持續提升重點領域安全監管效能。持續開展電力行業網絡安全攻防演習,不斷完善態勢感知平臺、網絡安全漏洞庫等行業網絡安全基礎。加強《能源電力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7個方面24項任務跟蹤督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督導重點任務落實。 四是協調推進應急保障能力建設。開展“十五五”電力應急重大問題研究。研究明確國家級電力應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設目標、能力標準、保障要素等要求,推動國家級電力應急基地向省、市延伸,進一步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加強電力應急救援工作與地方的溝通協調和跨部門協作,組織開展多場景、跨區域電力應急救援綜合演練。 五是統籌完善電力安全監管機制。組織開展電力可靠性管理40周年暨數據質量提升年系列活動。推動《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9號)等規章制度修訂。以事故統計分析為抓手,建立事故分析研判機制。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要求堅持每季度向全社會公布典型安全監管執法案例,發揮執法案例震懾警示作用。